福州地铁1号线罗汉山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福州地铁1号线罗汉山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00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招标公告中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州地铁1号线罗汉山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2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为“福州地铁1号线罗汉山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请招标人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最终以哪个为准,具体有无“项目”二字。
回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为: 福州地铁1号线罗汉山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中2.2. 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福州地铁1号线罗汉山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总用地面积为5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2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84平方米。地下室为1层,建筑层高3.8-4.3米;地上1层为4.5m;地上2-3层为3.9m,地上4-15层为3.1m,檐口高度49.8m。”
2、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中2.3. 招标范围和内容:(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包括1号线罗汉山地块单体建筑******消防、给排水、通风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约分判、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4)投标人中标后,……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8 万元违约金。”修改为:“(4)投标人中标后,……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违约金。”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12价格调整12.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修改为:“12.1.1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1)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_士5%以内(含 5%)。
12.1.2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士5%以内(含 5%)。”
5、控制价增加: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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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