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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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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23 访问次数:1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度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三类。申报内容应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重点,聚焦建筑工程与质量安全、“好房子”建设、建筑节能与绿色低碳、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城市更新与韧性提升、村镇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和科技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本次项目申报通过福建省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省住建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单位登录服务平台注册、填报项目申报信息,提交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并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推荐单位。

(二)组织推荐。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住建、城管、公积金、市政园林、名城保护等)、中央在闽和省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可作为项目推荐单位。首次开通账号的推荐单位需申请权限,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提交科技项目推荐信息确认责任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其余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3),申请材料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科技示范工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推荐单位通过服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推荐意见。

服务平台受理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7月28日,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280061928

工作邮箱:3386701395@qq.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2.科技项目推荐信息确认责任人员名单汇总表

3.推荐单位账号申请表

4.关于推荐2025年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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