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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优化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3月25日-26日,卓尼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各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120多人,集中进行了采购业务专题培训。预算一体化系统工程师通过ppt演示、系统实际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详细讲解了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政府采购预算填报、审核、年中调剂、填写规范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强调预算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预算数据能够真实反映采购需求,为后续采购活动提供准确的资金依据。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对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政府采购预算填报、审核、年中调剂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熟练掌握了系统操作技能,为今后高效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采购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规范采购行为的自觉性,使其充分认识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流程的重要性,有效增强了采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优化采购流程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方法和策略,各单位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将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率和效益,为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好房子”该如何建设?4月21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扛起新使命 谱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本场发布会主题为“大美乡村建设”。发布会上,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拥军介绍,重庆可免费为农房建设提供设计服务和技术支持,具体分为三个途径。首先是设计下乡团队免费服务。市住房城乡建委支持全市所有涉农区县设立了设计下乡工作室,支持13个区县设立了农房服务工作室,储备设计下乡人才610名、专家81名。设立工作室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农房设计建设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广大农民朋友可以通过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人员,联系设计下乡团队,获得设计、改图、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满足个性化的建房需求。其次是农房建设图集免费选用。按照“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相关区县编制了农房建设图集136套,供广大农民朋友建房时免费选用。大家在办理农房建设手续的同时,可到所在乡镇(街道)选用自己心仪的图集,参照市住房城乡建委今年3月公布的《重庆市新建农房施工技术导则》,科学建房、规范建房。最后是数字赋能提供线上服务。据悉,目前,部分区县开发了小程序、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例如,大足区的农房全周期服务“一码即查”,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获取政策文件、了解建房流程、选择代办员等;再如,奉节县的“农房通”小程序,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按照指引获取农房建设图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房安全知识等。同时,市住房城乡建委也正在开发“渝悦·农房智管”应用,搭建乡村建设服务平台和农房审批、施工、使用等功能模块,今年底将全面上线运行。届时,可以通过“渝快办”进入“渝悦·农房智管”中的“乡村建设服务平台”,找设计下乡人员、选农房建设图集、聘乡村建设工匠,群众建房将得到更好的技术服务。
大荔县财政局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大荔县分站第三批入驻供应商审核结果公告《大荔县财政局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大荔县分站第三批入驻供应商的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发布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现第三批供应商入驻征集工作已结束,共有21家供应商通过了审核。现将最终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大荔县财政局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大荔县分站第三批入驻供应商二、采购人名称:大荔县财政局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913-3256202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705室联系方式:0913-3256359四、资格审核小组名单:吕渭红郑增康钟红敏五、入围企业信息大荔县和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荔星科科技有限公司大荔县宏基科技服务中心大荔晏语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大荔卓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陕西丽飞而科技有限公司渭南瑞翊升商贸有限公司渭南宇谊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华犇科技有限公司大荔万顺办公用品配送中心大荔县德荔佳豪文体商贸有限公司大荔同荔商贸有限公司大荔县实恩商贸有限公司大荔县宏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荔县金石文体城大荔县全民办公大荔县桂萍文体办公用品店大荔县施乐广告有限公司大荔县中江和商贸有限公司大荔鹰盾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旭日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征集入驻品目、品牌信息见附件:《大荔县分站第三批入驻供应商征集结果情况表》。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争议处理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八、其他本次通过审核的入驻供应商按照《大荔县财政局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大荔县分站第三批供应商的通知》要求做好后续工作。附件:大荔县分站第三批入驻供应商征集结果情况表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4月24日
各相关供应商: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我局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第一批货物类和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本次征集为“厂商授权”模式和“经销商”模式并存;货物类供应商,“厂商授权”模式下的代理商,上线单一品牌供应商原则上不超过5家,“经销商”模式下的供应商暂不做限制。(2)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相关资质符合附件2要求,上线单一服务品目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3家。(3)进入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的品目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采购品目表》(附件3)。(4)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通用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2)千阳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栏目下自行下载相关附件。(http://www.qianyang.gov.cn/col13677/col13708/col13709/col13765/)四、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报千阳县财政局三楼采购管理股,同时pdf版发邮箱 qycz_cgg@126.com ,资料要求于2025年5月25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五、征集流程(1)对《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2)根据《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目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供应商名称+申请入驻品类;(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4)资料评审。我局组织电子卖场相关评委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6)商品上架。“厂商授权”模式,厂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即供应商在系统上申请供应商协议后,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应尽快联系厂商进行系统授权和商品上架;“经销商”模式,供应商自行进行商品上架。六、运行管理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七、联系方式业务咨询:张女士0917-4249705附件:1.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2.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3.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采购品目表4.2025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千阳县分站第一批申请入驻供应商千阳县财政局2025年4月24日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附件:《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pdf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18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新建规〔2024〕8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疆内企业在注册地所在县市区申请参加评价,疆外企业在主要经营地所属县市区参加评价)。二、评价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三、时间安排(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时间安排1. 2025年4月21日-5月10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本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上传企业信用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并完成初审。2. 2025年5月11日-5月20日,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复审。3. 2025年5月21日-5月31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终审。4.审核完成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5. 2025年6月底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人员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时间安排1. 2025年5月11日-2025年5月31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本辖区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上传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并完成初审。2. 2025年6月1日-6月10日,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复审。3. 2025年6月11日-6月2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成终审。4.审核完成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5. 2025年7月上旬,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四、有关要求(一)请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信用评价系统应用的联络协调工作,包括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等,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新建规〔2024〕8号)相关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题、操作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并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共同推动信用评价系统有效运行。联系人及电话: 党锐18199810006 (房地产开发企业)陈强15899126062(物业服务企业)张世丽13899869810(房地产估价机构)袁显玲18167906818(房地产经纪机构)技术人员及电话:王九龄18699459211(伊犁州、哈密市)万怡杉18399947962(塔城地区、昌吉州、巴州)张淑飞18099660079(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郑浩17602312944(克拉玛依市)李珍18290669754(博州、吐鲁番市)陈华星18767186291(乌鲁木齐市)赵茹19915053987(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