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四次)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HAQD2025-0326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四次)
3.项目内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四次)。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第二包为工业用液体氢氧化钠,预计采购量:3212吨。供应商可对两包分别响应,兼投兼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第二包预算******????元,预计采购量:3212吨,控制价1150元/吨(含税)。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3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4供应商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7.1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递交响应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7.2 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8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7.3 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
8.1 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大厦3号楼2205会议室。
8.2 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大厦3号楼2205会议室
9.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德路2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32-******
10.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广场3号楼22层2203
E-mail:******
联 系 人:凌明嘉、曹丽娜
电 话:0532-******
(四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四次)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HAQD2025-0326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四次)
3.项目内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四次)。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第二包为工业用液体氢氧化钠,预计采购量:3212吨。供应商可对两包分别响应,兼投兼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第二包预算******????元,预计采购量:3212吨,控制价1150元/吨(含税)。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3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4供应商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1******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7.1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递交响应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7.2 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8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7.3 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
8.1 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大厦3号楼2205会议室。
8.2 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大厦3号楼2205会议室
9.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德路2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32-******
10.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广场3号楼22层2203
E-mail:******
联 系 人:凌明嘉、曹丽娜
电 话: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