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富硒稻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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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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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街道新建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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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郎溪县富硒稻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重新招标)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5044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4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涛路89号、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17号、南京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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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价格******元;施工费报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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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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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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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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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查瑞(施工负责人)、陈樊建(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 证书编号:皖******0835、AS******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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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企业业绩:1.衡阳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如东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新增投资)勘测规划设计;3.泸县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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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46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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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价格******元;施工费报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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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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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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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7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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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徐红李(施工负责人)、卢玲(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 证书编号:粤************、AS******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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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企业业绩:1.2021年金溪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测绘)设计;2.东至县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3.2022年北安市二井镇、东胜乡、赵光镇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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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2号、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西安路868号、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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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价格1200000元;施工费报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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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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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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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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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程浩林(施工负责人)、顾冬(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 证书编号:津 ************、AS******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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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1、灌南县 2021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贵池区 2022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3、建德市寿昌镇石泉、陈家千亩土地整治项目 EPC 总承包(第二次)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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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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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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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曹先生,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