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巴野项目一期土建混凝土碎石及机制砂材料(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竞争谈判采购。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
巴野项目:巴东至张家界速公路沪蓉沪渝连接段巴野高速 BZTJ-8 标,线路总体呈由北至南走向,起点位于巴东县野三关镇岔二河村的葛藤山隧道中部(葛藤山隧道由本标段与 BZTJ-7 标对向掘进),线路沿岔二河河谷向南展开,于 K63 附近设置野三关北落地互通,线路继续向南设置野三关隧道下穿野三关镇,于 K70 附近设置野三关枢纽互通终于沪渝高速;巴野高速BZTJ-8 标一期土建起讫桩号:K53+771-K70+200,线路全长 16.429km。
1.2本项目共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具体如下:
1.3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24年5月至2028年5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1#拌合站: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岔二河(K55+500左侧约230m处);
2#拌合站: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下柳家山(K63+200左侧约100m处);
3#拌合站: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佘家垭(K68+000左侧约250m处)。
1.5质量标准:
1.5.1混凝土碎石质量标准:
1.5.2机制砂质量标准:
2.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碎石生产厂家,具体资格条件见公告附件1。
2.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材料供应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运输单位,运输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2.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2.3.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3.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2.4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远大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2.4.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2.4.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2.4.3 有如下违******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2.4.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14时00分。
4.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 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4.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谈判时间和地点
5.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5月16日14时00分。
5.2谈判地点: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5.3其他要求:在线谈判申请人操作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谈判流程操作手册)。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谈判会议。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