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25 年湖南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函【2025】19号)文件要求,拟对2025年度宁乡市3807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主要包括路面破损、景观图像及空间定位、路面平整度、病害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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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服务内容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最新信息,并为农村公路养护科学决策和养护计划编制提供依据,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安排科学合理、使用安全高效,根据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实际情况,对纳入公路养护统计年报范围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进行路况检测评价,并完成相关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2025?年度路况检测,主要服务内容如下:按照采购人规定的农村公路检路线圈及管理的要求,准确、公平、公正的完成标段范围内农村公路路面破损状况、平整度、路基及沿线设施指标的检测,采集前方图像和空间定位信息。
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检测任务,按部省市要求整理提交数据源。
(二)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 名。原则上要求投标人人员与实际到场人员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
(三)设备配置要求:
为了使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开展,顺利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项目工作量,投标人投入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如下:
路况快速检测车:
★1.必须提供1 台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车。
2.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26764-2011)技术标准要求,检测设备应能够分辨 1mm 及以上的路面裂缝。检测时同时采集公路前方图像和空间定位,要求能够与检测数据相关联。
(1)所列检测设备及车辆为基本要求,有经验的投标人可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适当增加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作车辆,以充分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1)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车及弯沉车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①如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发票(购置发票中应明确投标人名称)等复印件;②如为投标人租赁设备的,须提供租赁合同;
2)工作车辆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①如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行驶证等相关产权证明资料)、发票复印件(购置发票中应明确投标人名称);②如为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
(3)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承诺,拟投入的检测仪器设备及车辆与履行检测仪器设备及车辆一致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成交供应商进场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租赁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车有效期内的标定证书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技术要求
(一)、技术服务依据
交通运输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
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T5190-2019);
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1-2024);
交通运输部《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
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数据存储报送标准(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规范》(DB43/T 3087-2024);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交通主管部门中心2025年出台的农村公路相关养护管理相关文件。
注:如规范、文件有更新变化,则按照最新规范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检测指标。所有检测路段均检测一幅一条主要行车道的路面破损和平整度指标,并同步采集前方图像和空间定位信息。
(2)工作方案。成交供应商于中标后 7 天内报送路况检测评价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检测、监测人员、进度安排、相关问题与建议等。路况检测里程数量为最低要求,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备检里程,以满足路况检测考评要求。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检测工作,且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检测方案。
(3)检测数据采集。严格按采购人下发的抽检路线圈方案及外业检测过程规范化管理方案的要求进行外业检测工作,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检测路线,遇到阻断等异常情况无法正常检测的,需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汇报后按指示处理,确保外业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交外业检测工作明细、数据源等资料。
(4)工作计划:外业检测须在合同签订后60 天内完成并上报相关数据(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管理要求
(一)人员
1、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采购人批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2、在工作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人员的履约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可强制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视同人员更换。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派相关人员实施;采购人有指定人员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派指定人员实施。
4、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驻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有关人员和检测设备,并按《路况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5、成交供应商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采购人处同时参与其他项目。
(二)工作组织
1、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用邮箱用于接收采购人的工作安排、要求,采购人通过专用邮箱发送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成交供应商应对检测任务合理组织分工,检测时间以采购人工作安排为准。
3、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工作微信群,在工作群中,每个工作日工作情况报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可以随时查看监测数据。在年度检测时采购人采用GPS 全过程监控严控检测线路方向、关键工作节点拍取带坐标照片等方式加强监管,并对数据处理过程进行把控,建立数据抽查复核机制,确保检测全过程可控。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中作假,一经发现将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5、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及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与规定。
(三)其他要求
1、检测人员、车辆及设备工具的管理及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检测人员的生活、办公、通讯以及各项保险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须积极与采购人进行沟通,配合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工作任务布置或工作衔接会议。
?3、成果报告须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并及时按照采购人审核后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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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之日
五、服务标准:后续服务要求
1、自项目开始实施至提交正式成果后1年内,须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采购人认为必要时,须上门提供售后服务,即派人员到用户工作地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一般情况的轻微技术问题,应保证及时通过电话、E-mail、QQ、传真等指导方式解决。
4、培训要求:负责对采购人指定的成果保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该成果提供的服务能够正常运行。
5、上述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方式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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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
(2)付款方式: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办理结算手续并且检测无错误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检测费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包括驻场调查、材料检测、报告编制、成果审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在检测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成交供应商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4、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响应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至招标代理机构。
6、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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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