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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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23,77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NJSLGCSGZHPG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 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条”,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64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94元,安全生产措施费60434.7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0.00元、暂列金额 0 元。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修改为:计划总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0 计划完工日期:2026-07-20 除上述工期要求外,有关进度计划的详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10.1 款合同进度计划的约定。 3.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4.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7月10日09时30分。 5.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