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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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512,0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3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 / 标段补遗 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 / 标段”(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确定中标人内容:招标人按照遂发改函(2024)117******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选取必须通过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方式确定并对结果负责,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方式、程序、标准等)在开标结束后3******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确定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程序公示。 更正为: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的内容完整程度、合理程度及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程度进行综合评判,由参会人员通过票决方式,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如出现得票数并列的情况,则由参会人员对并列排名的单位进一步进行综合考核,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程序、标准等)在开标结束后3******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确定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程序公示。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学校 日 期:2025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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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