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雪茄烟生产部“十四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雪茄烟生产部“十四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5GC52501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6号 |
招标联系人 |
刘安宇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阚和楠 |
联系方式 |
0551-******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雪茄烟生产部“十四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BZMC2025GC525号),现将答疑回复文件发布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甲方要求的第六点(技术要求)中的小4点的蒸汽加热段中蒸汽加热盘管是否可以使用不锈钢管穿光铝片的形式?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时,“投标文件格式(商务)“中的”投标函"中,供货及安装周期只能填写数字,无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文字描述填写各阶段工期,是否可以填写供货及安装总工期?如果可以,请明确供货及安装周期天数? 答复:填写总工期,供货及安装周期为1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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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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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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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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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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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有限责任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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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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