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3]FJDF[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飞竹镇陶洋村河道治理及水渠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
1.本项目为飞竹镇陶洋村河道治理及水渠建设工程。
2.本项目K值为12%,最高限价为******元×(1-12%)=******元(四舍五入),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将要求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报价处理。【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交易模式,经磋商小组确认为上述低价情形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中发起“价格澄清”,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系统要求的时限内在系统中响应,提交澄清说明或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考虑低价可能出现的上述情形,提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携带CA及可上网的电脑,全程实时关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在线评审大厅。若未在系统要求的时限内响应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更正为:
1.本项目为飞竹镇陶洋村河道治理及水渠建设工程。
2.本项目K值为12%,最高限价为******元×(1-12%)=******元(四舍五入),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将要求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报价处理。【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交易模式,经磋商小组确认为上述低价情形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中发起“价格澄清”,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系统要求的时限内在系统中响应,提交澄清说明或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考虑低价可能出现的上述情形,提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携带CA及可上网的电脑,全程实时关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在线评审大厅。若未在系统要求的时限内响应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人民政府代业主作为采购人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组织招标活动及签订合同,项目招标结束后,移交给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负责后期组织验收及付款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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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飞竹镇飞竹街26号
联系方式:(05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