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及无锡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场2025年液碱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及无锡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场2025年液碱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限公司及无锡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场2025年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2025年液碱采购项目,采购的液碱是指符合国家标准GB/T11199-2024《高纯氢氧化钠》要求的浓度在29%—29.9%之间的液碱。
2.交货期:按招标人需要分批次供货,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日内送达交货地点。
3.误期违约金: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未能在1日内送达交货地点的,中标人按2000元/天支付误期违约金。
4.服务期:1年,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每次供货时应提供本产品(液碱)的质检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
6.质量违约金:承担招标人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
7.预算金额:******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03.04万元,暂估量预计为:1800吨/年;无锡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场预算金额67.68万元,暂估量预计为:600吨/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①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备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氢氧化钠)。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氢氧化钠),并且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授权书并同时提供该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碱(氢氧化钠)。
3.投标人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与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与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
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8时0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H
联系人:许宏、陆东亮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塘南一支路3号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5JHAE3B
联系人:顾芸、李颂庆、刘棋赫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