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JHM-(CG)ZB-2025-002(二次)
二、项目名称: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喀什市新丝路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街道东湖老区环卫局家属院对面二层商铺5号 | 报价:******(元) | 82.4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 在喀什市、疏附县、英吉沙县等9个县市为辖区内所有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要求) | 每个未保站拟投入项目的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3人中最少需具备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颁发的(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注:本条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要求开展不少于10次由专业社工主导的未成年人个案或小组活动,直接服务未成年人数量不少于400人,并在未保站内设活动室,面积不小于80平方 | 服务时间(期限):1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依据行业标准、合同条款及项目服务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娟,张文武,田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协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12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民政局
地 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华旗龙湾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燕平 董瑞 李亚文
电 话:******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