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镍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 年8月20日
附件:
******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镍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镍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镍加工项目(一期)验收意见.docx
******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镍加工项目(一期)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