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BSXES******3 | 项目名称: | ******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驻地用房改建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公安局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7192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667992.96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6-21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6-24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6-25 15: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1.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2.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供应商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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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珙县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珙县 | ||
项目概况: | ******公安局四楼、五楼 主要施工内容:水电改造、拆除清运工程、泥瓦工程、涂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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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具备连续不间断的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施工企业在响应文件中需单独承诺同一注册建造师未同时在珙县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小额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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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殊要求: | 1.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三天内签订项目合同。 2.在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动工。 3.本项工程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30个工作日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于装修结束一年后无息支付。拨付工程款前,施工方需向业主提************银行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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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图纸、工程清单.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