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北部和美乡村共富示范带建设项目******街道北部产业示范带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望招2025-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北部和美乡村共富示范带建设项目******街道北部产业示范带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2505-330424-04-01-385835备案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街道。
2.2建设规模:对万亩稻虾示范区、万亩葡萄示范区和杭浦出口老电庄区块等区域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提升道路5公里约3.5万平方米,配套绿化排水设施等。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自审和施工图审查后调整,工程报批配合、施工和验收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2.5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③符合其中一个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风景园林专业)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20 日9时00分至2025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办事处底楼******街道长丰路3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长丰路3号
联系人:刘亚伟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宝隆商业中心高层三楼
联系人:朱夏晶
电话:0573-******
2025年6月20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③符合其中一个即可;(提供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风景园林专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复印件)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负责项目设计任务, (成员名称) 负责项目勘察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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