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JGZ0091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JGZ00911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合肥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室外水电不在此文件中)图纸文件中08智能化与补充图纸中合肥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智能化系统(天门湖科技园项目)--资料,两版智能化图纸是否重复,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按“补充图纸/合肥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智能化(天门湖科技园项目)--资料.rar”文件为准。 2.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不包含封面、目录和附图附表在内? 答:50页包含封面、目录和附图附表。 3.商务文件及报价文件投标函是否使用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即可? 答:可以。 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总价页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页有文字差异,实质内容一致,是否使用制作软件生成即可? 答:可以。 5.招标文件格式中无项目经理终身质量责任制承诺,此项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 答:“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为合同附件,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6.工程量清单(十八)—(二十一)项及资产处置费报价表是否可以上传到报价文件清单总说明位置? 答:可以。 7.业绩证明材料第一类要求提供四库一平台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及相应(1)-(3)项证明材料。请问我公司提供四库一平台C级及以上的施工许可证网页截图,并补充相应(1)-(3)项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P38页已明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即可。 8.涂料外墙饰面分隔缝费用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后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2025年5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
附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