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店招牌整治、飞线清理、路面恢复、绿化恢复、节点打造等。
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时间:5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要求
1.1、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违法分包、转包等。
1.2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内容,做好具体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施工过程应满足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项目进场施工前由采购人组织项目技术交底。
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的验收质量。
1.4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1.5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1.6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施工工艺程序。施工前应编制严密的苗木花卉进场计划,保证施工所用苗木花卉的供应和质量。
1.7施工单位应针对每项具体的任务编制施工方案,对于不同的项目特点和工艺要求,充分利用空间操作有序施工,缩短施工工期。
1.8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材料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切实履行好职责。
1.9施工时须设置临时隔离带,现场规范设置好施工及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必要时需按要求设置封闭围挡,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1.10采购人对苗木花卉进场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苗木花卉成活率及保存率均为98%以上。
2.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和芙蓉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4.质量保证
4.1 施工单位需提供优质的苗木花卉。
4.2 项目整体质保期二年。
4.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要求免费。
5.售后服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6.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 .4其他要求
1.工期:50天
2.结算方法:
******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原则上由财政经费拨款到位后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结算资料报财评中心审核,按实结算。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暂列金额除外)的30%,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工程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暂列金额除外)的60%,剩余工程款待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付清。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于办理完成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工程余款时扣除。质保期满后28天内在双方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去掉因中标单位未及时返修造成采购人自行返修产生的费用后,按相应金额无息支付。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3.1报价形式:以总价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供应商在采购招标阶段可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3.2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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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和芙蓉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