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检测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CFSW-2025-SJF-023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检测(二次) |
项目需求概况 |
双墩镇夏圩等71座水库水库大坝、护坡、放水涵、防汛道路等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检测。 |
项目预算 |
1.3万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付款方式 |
提交检测报告并通过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投标人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 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5年5、6、7月社保证明) |
申请材料构成及要求 |
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交至报名处。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申请材料递交截至(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9:20 ******水务局533室 ******水务局会议室 4、起始为公告挂网时起(2025年8月12日),终止为开标时间之前(2025年8月18日上午9:20)。 |
联系方式 |
徐工、0551-****** |
附件:投标函 |
二、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
长丰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检测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需要;其他要求:对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形成质量隐患或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报送采购人。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对夏圩水库等71座水库大坝、护坡、放水涵、防汛道路等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内容进行全过程检测。
(二)服务要求:
(1)目标: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满足工程验收需要,并为本项目验收提供有关检测方面的技术支持。
(2)其他要求:隐蔽工程须于接到通知2日内完成检测。对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形成质量隐患或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报送采购人。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发包最高限价:1.3万元。
1.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委托服务全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管理费、评审费等为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身实力、服务环境、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
五、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2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另行约定。
******水务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