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有限公司被列入江苏省202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为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自2025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内容见附件。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