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妈湾公司#5炉电除尘本体部分优化改造项目
澄清答疑文件
关于2025年妈湾公司#5炉电除尘本体部分优化改造项目,招标人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和项目的实际需要,现进行第一次澄清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 |
0310-ZBZX-技改-2025-0001 |
项目名称 |
2025年妈湾公司#5炉电除尘本体部分优化改造项目 |
一、澄清答疑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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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贵公司在2025年妈湾公司#5炉电除尘本体部分优化改造项目[0310-ZBZX-技改-2025-0001]-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乙级或以上资质。 我公司认为其中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乙级或以上资质要求过高,明显超出该项目的实际需求,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招标资格要求设置要和项目情况相适宜,不得超出实际项目需要,设置过高资格要求,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希望贵公司能够慎重考虑,删除该资格要求,以便使得该项目能够得到充分竞争,对业主降低投资成本也是有利的。 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甲级可承担各类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环境工程含建构筑物和非标准设备等)专项设计。乙级已是该项资质的最低级别。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设计、供货、施工、试验等内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施工资质,其承包范围不含设计内容,故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乙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不予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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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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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妈湾公司#5炉电除尘本体部分优化改造项目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涉及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内容,以本文件为准,若发出多次澄清答疑、修改及补遗的,且就同一问题互相冲突或前后矛盾的,以发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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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黎工、舒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