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SG1103G************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孙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监督部门为:孙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匹配,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75%、地方匹配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孙吴县。
2、主要建设规模: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全长63.4公里,分为11个子项目:七里屯村-新业3.7km、良种场-十里岗8.4km、正阳山乡-艳阳村3.8km、环山村-高山村8.8km、清溪乡-富库山村9.4km、奋斗乡-锈河村6.6km、西兴-滨水公园5.3km、西岗子-二井子1.7km、环山村-腰岭村4.6km、辰清镇-繁荣4.9km、腰屯乡-协振村6.2km。
3、计划工期:116日历天,2025年6月6日开工,2025年9月30日交工。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全部工程。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7、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价法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投标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孙吴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孙吴县中央大街273号
电 话:******
招 标 人:孙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孙吴县交通大街305号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48-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025年5 月 6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