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分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餐饮平台”采购项目 | |
采购内容 | 1.服务范围:仅限于推送我行个人的餐饮类服务订餐,不鼓励聚餐、代人点餐。我行员工个人账户在平台单日点餐次数不得超过3 次(不含全额退款的订单次数),单次餐饮支出不得超过200 元。前述单日点餐次数和单次餐饮支出限额我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供应商予以配合。 2.配合我行相关部门实现服务商订餐平台与我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应用系统对接,把“智慧食堂”作为进入订餐平台唯一入口,并可同享餐饮平台候选服务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C端优惠活动。 3.将我行员工“工作餐食补助账户”以预设额度的方式,导入订餐平台,配合实施财务事前管控,便于开支合规。 4.我行员工通过订餐平台所点餐食由服务商负责供餐及配送,餐品种类和配送范围能够覆盖青海省全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5.提供餐饮服务方式包括外卖和到店2种方式。 (1)外卖:我行员工通过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商户和餐品信息并在线提交订单,然后委托服务商代为向订餐平台入驻餐饮商户下单并将外卖餐品送至指定地点。 (2)到店堂食:我行员工通过订餐平台查看可到店消费的餐饮商户信息,线下抵达并堂吃用餐,餐毕使用智慧食堂进入平台向服务方发起支付通知,服务方收到支付通知后与餐饮商户完成结算。 6. 每月员工使用订餐平台就餐后,次月月初,服务商向我行提供员工通过平台订餐的账单数据,包括:员工就餐消费明细、应付消费金额及应付服务费总金额等,并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街道 |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9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许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异议受理 | 采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联系人电子邮箱提出,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