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一)长沙市雨花区排水管网易渍涝点整改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重点防涝区域高铁片区火车南站范围及周边区域,长沙市高铁片区火车南站是省、市首要的重点防涝区域,汛期防涝压力巨大,为消除高铁片区火车南站及周边易渍涝点,打******人民政府相关决议,同意实施长沙市雨花区排水管网易渍涝点整改工程。
(二)本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4个部分:(1)对高铁火车南站及周边的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桥下、机场高速万家城涵洞等 45 处易渍涝点进行改造,更换损坏管道,改建排水管网,长约15540米(含管网清淤6040米),均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 d300-d1800。(2)对高铁片区45处易渍涝点安装积水液位智能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遥测终端机等并接入雨花区智慧管网平台;(3)对高铁片区市政道路排水类窨井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共计4500座:(4)对高铁片区周边的圭塘河沿岸新星小区、悠游小镇附近等内涝点新建雨水排渍泵站及排水系统改造。
其中长沙大道京港澳桥下易渍涝点整改为一期工程,即王家咀泵站上游低排管涵改造工程(花侯公园段),项目拟建约30米长,2孔,3.6米宽,2.2米高箱涵(以最终规划审批为准),全面完成王家咀泵站上游箱涵易涝点整治工作,修复城市生态,恢复公园和高速互通绿岛的园林绿化景观。其余建设内容为二期工程。经区财评中心审核确定,本一期工程预算为******.48元。
2、项目预算:******.48元;预算控制价:******.48元;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相关标准:项目清单、图纸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附件。)
2. 图纸(另册、详见附件)
3.技术规范: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项目要求:
1、请各供应商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通知及标准等编制报价文件。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3、成交供应商需全力配合与本项目有关联的项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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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项目清单、图纸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附件。)
2. 图纸(另册、详见附件)
3.技术规范: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工期:??90 ?日历天(本项目为室外工程,因天气因素导致的无法施工的情况可酌情延期完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五、服务标准:?质量保证
(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六、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相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采购方可拒收签收,整改后复检,如仍不合格,采购方可废除合同,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同时需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手续。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在区政府工程资金集中支付计划和节点,按已完成并确认的工程量造价的60%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用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的要求优先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到区财评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区财评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且承包人在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上签字确认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完成交警、路灯和城管等各维护部门以及档案资料的移交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结算金额的3%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未发生质量责任事项30天内支付(不计利息)。
付款相关说明及要求:
① 除工程结算额以外,其余均按合同金额计算支付比例(如有负变更应相应扣减),不包括因变更而增加工程量金额和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量;支付基数不含不可预见费及发包人所提供材料的费用;
②办理支付已完工程量进度款时,由发包人根据区重点工程资金集中支付计划和时间节点通知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及造价的书面报告(附工程量清单及计算式),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和区财评现场代表对已完成工程量造价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确认,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通知的时点书面提交报告及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根据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须完成本节点期间的所有签证手续;
③ 承包人如拖欠民工工资导至发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发包人有权扣出足额的资金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缴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款项将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和最终工程结算款;
④ 承包人根据付款节点时序提出付款申请,经雨花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审批流程批准后,发包人予以支付相应工程款(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等额正规发票,未提供符合要求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3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如有)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工程变更
2.1 采用暂估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备案。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的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 。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 工程保修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5.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说明
1.在采购文件、签订合同条款中约定,预算有中标清单单价的按中标清单单价执行,预算清单无综合单价项目办理结算时采用重新组价方式,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的定价原则执行。
2.以评审采用预算(控制价)进行招标的项目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应以完整的预算(控制价)进行公示,发布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总价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等相关内容,不得仅以总价或重点评审清单进行公示。同时,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得突破发布的预算(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部门的规定计算。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文件,评标时评委应逐项对投标报价进行合规性审查。
备注:全文中所含标准如有更新则按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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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