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D0224-001/28F)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5 月 1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村周家围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DK3、DK5-2、DK7-2、DK9、DK10-1、DK10-2、DK12-1 地块地基及支护检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283.3855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245.3865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5.714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国梁/;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解艺丽/;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任芳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00 元;质量:合格;服务期:地基施工完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60 日历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00 元,质量:合格;服务期:地基施工完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60 日历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 元,质量:合格;服务期:地基施工完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工作,60 日历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2)公示期:2025 年 05 月 09 日-2025 年 05 月 12 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合同预算中心)。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北路 123 号
联 系 人:崔 凯
电 话:029-******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 22 号凯森盛世 1 号 A 座 27 层
联 系 人: 苏工
电 话: 029-******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