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魏县益民沥青稳定土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魏县益民沥青稳定土拌合站项目
建设单位:魏县益民沥青稳定土拌合站
公示内容:魏县益民沥青稳定土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暑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侯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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