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新村点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余方处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型新村点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房余方处置项目已由 / 经 / 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大型村。
2.2招标范围:项目内容为场地土方清运约8168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55万元,
2.4本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2025年 6 月9 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 6 月16日15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传 真: 传 真: 0573-******
2025年6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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