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5-23 |
******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设备部分)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8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为保证洛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工作,现采购一************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设备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设备自合同签订日起20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运营服务期:自设备交付之日起1年。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运营服务期。 |
三、中标情况 |
******管理局洛宁县******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与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北楼306号3,970,000.00元评审总得分:95.89分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有限公司/******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张明磊(主任)、叶秀梅、陈予宏、王凌、苗玉鲲(业主)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计算收取。 |
收费金额:52,64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2、本项目中标单位投标承诺的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3、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4、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管理局 |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
联系人:苗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
联系人:柴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