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十一层违法建设,我府正在立案调查,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别对该违法建设执行拆除的社会稳定风险和建筑物可靠性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强制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陈锦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案件相关行政处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评估结论是“关于强制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陈锦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案件相关行政处罚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高风险,且拆除将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处置不当,极有可能转化为社会不稳定事件,进而危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十一层违法建设可靠性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是“目前建筑物为完整的结构体系,若对建筑物违章承重结构进行拆除,会导致结构体系以及结构荷载发生变化,影响其整体性构造和连接,使完整的支撑系统造成缺陷和损伤;且拆除过程中所用的机械及建筑废料掉落等所产生的有害振动;均有可能会造成相邻承重结构构件变形或开裂,导致周边承重结构构件及房屋整体的承载力下降,不符合建筑物后续安全使用,故不应对建筑物上部违建部分承重结构进行拆除”。
根据《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违法建设不能拆除时,论证结果和理由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现特对上述风险评估结论和可靠性鉴定报告在我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1、《关于强制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陈锦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案件相关行政处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2、《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十一层违法建设可靠性鉴定报告》
******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关于强制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陈锦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案件相关行政处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pdf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经济社开发区地段十一层违法建设可靠性鉴定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