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燃气智慧平台及物联感知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背街小巷视频监控补点建设及运维服务补遗通知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燃气智慧平台及物联感知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背街小巷视频监控补点建设及运维服务补遗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相关内容;删除“4.其他要求”中“(1)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运维负责人)”中相关内容:特别说明中第3条第2点“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修改为“②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相关要求修改为:“本项目限价设定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6%计入,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此因素;后期款项支付时,若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6%的,则按税率差计算增值税税金差额后从款项中据实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0.2:“低价风险担保”中第一条修改为:“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75%时提供。”第二条第3点修改为“(3)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x75%中标价)x2,且 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7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扃跨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修改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中“注: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修改为:“注: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75%时采用”;“我公司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修改为:“我公司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 4、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0.6:“3年运维服务期满的相关说明”相关要求修改为:“本项目3年运维服务期满后,若72000路·月服务未使用完,运维服务合同自动续约,直至72000路·月服务用完为止。”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6月25 日北京时间 9:30。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