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集约化收费产品代工生产厂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的******有限公司集约化收费产品代工生产厂商组织实施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集约化收费产品代工生产厂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5-158
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公开征集代工生产厂商,为其开展基础款收费亭、升级款收费亭、智慧云舱、ETC一体化机柜、隧道调光控制柜等集约化收费自有产品的生产物料采购、加工组装等工作。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2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品类 | 单位 | 预估采购量 | 备注 |
一 | 收费亭、云舱等 | 套 | 200 | 中标份额比例及分配原则、最高限价、设备投标报价及档位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二 | ETC一体化机柜、隧道调光控制柜等 | 套 | 200 | 中标份额比例及分配原则、最高限价、设备投标报价及档位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预估数量为招标人暂估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规格和数量为准,投标人应自行评估;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规格和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本项目结算方式: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采购量。
4.2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3 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
4.4 服务期限: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或合同达到框架上限数量止。
4.5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设备的物料采购、制作、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货至交货地址、检验接收及质保、配件、必要备件、税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5.2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具有自主生产厂房。
5.3 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4投标人可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允许中 多个合同包。若某合同包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至少4家,则推荐报价得分最高的前两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四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合同包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4家,则该合同包做流标处理。
5.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
(******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7 月 20 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158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5 年 8 月 5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期2号楼3层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期2号楼5层
监督电话:0591-******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