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1]7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化验计量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服务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协鑫汇东LNG接收站内,阳光岛距离如东县城约40km,距离长沙镇约24km,岛上无公共交通系统,无住宿条件,须由投标人自行组织通勤住******有限公司办理通行许可并按照港口管委会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通行费用,费用自理。
协鑫汇东LNG接收站实验室主要负责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产品的分析和质量测定,以及水工艺以及环境监测等公用工程的质量监测和控制,后期计划取得天然气领域CNAS认可。
2.2招标范围
负责协鑫汇东LNG接收站各装置及配套工程的化验分析及计量工作,包括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产品的分析和质量测定,对环境监测中所涉及到的污染源监测项目进行分析,以及各装置运行、施工和检修期间的可燃气体分析。上述工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样品采集、器皿清洗、标准溶液配制、试剂耗材备件采购、设备日常维护、仪器校准、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均在招标范围内,后期还需配合招标人取得天然气领域CNAS认可。
2.3服务内容包括为确保项目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采样分析:LNG的采样需按照检验计划,由投标人的服务人员依据相关取样标准进行现场采样,将采好的样品带回招标人实验室,依据相关标准和方法完成检测分析并配合招标人出具报告。环境监测采样需依据招标人运营期间所执行的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见表1),由投标人的服务人员依据相关取样标准进行现场采样,将采好的样品带回招标人实验室,并将招标人实验室不具备分析条件的项目进行分样,外委至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方法完成检测分析并出具报告。需现场检测分析的项目,由投标人的服务人员携带便携式检测仪器在装置现场开展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保存。
表1 运营期污染源和环境质量检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频率 |
执行标准 |
废气 - 污染源监测 |
SCV 废气排气筒 |
烟气量、SO?、NOx、颗粒物 |
冬季运行期间监测 1 次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在厂界设 4 个无组织点(上风向厂界设置 1 个点,下风向厂界设置 3 个点) |
非甲烷总烃 |
每年监测 1 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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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设置 1 个点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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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污染源监测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进、出水口设置监测点 |
pH、色 (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COD、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 |
每年监测 1 次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
含油污水处理系统的进、出水口设置监测点 |
pH 值、COD、SS、石油类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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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排水排水口 |
温降、余氯 |
在线监测 |
温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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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污染源监测 |
厂界四周外 1m 各设置 1 个点位 |
Leq[dB(A)] |
每季度监测 1 次,每次分昼间、夜间进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 |
2.3.2设备维护:负责实验室设备设施(包括空调、排风机组、通风设施、家具、水、电、气管路等)运行、操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设备设施的校准、日常维护、期间核查、备件更换与故障处理工作,负责专业维修工作的确认和外委维修项目的维修配合工作。
2.3.3零星采购:投标人根据工作和生产需求负责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计划的提报和采购,承担所有采购费用。实验室试剂和耗材指各分析项目所需的化学试剂、实验消耗品及必备的实验小仪器,包括并不局限于标准溶液、化学试剂、玻璃器皿、小型实验辅助仪器等。
2.3.4试剂管理:负责试剂和耗材储存的管理,按照其说明书和安全要求,存放在使其不会损坏和变质的环境中,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3.5委托检验:对于招标人实验室不具备分析条件的分析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外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
2.3.6计量交接:负责LNG接卸、装车、外输等生产过程物料组分分析及计量的数据确认工作。
2.3.7体系认证:配合完成实验室相关质量体系建设及CNAS认可工作。
2.3.8现场检测:完成项目现场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氧含量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分析工作。
2.3.9环境监测:分析化验人员同时兼任本服务项目环境监测人员,主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可燃气体监测,确定警戒范围和危险区域,以及运行期间的可燃气体监测工作。
2.3.10其他:维持实验室现场5S、现场标准化及实验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等。
2.4服务质量要求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3年。
2.6服务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备1项石油化工企业实验室化验业务外包服务业绩【须提供服务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对应合同期内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具备1项石油化工企业内实验室租赁合作业绩【须提供实验室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对应合同期内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
3.3实验室及检验检测机构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备天然气产品分析能力的实验室(须提供实验室近1年出具的1份包含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组分、硫化氢和总硫含量的检测报告)。
3.3.2投标人实验室须具备石油化工领域或天然气领域CNAS认可能力,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3.3投标人实验室须具备石油化工领域或天然气领域CMA资质认定能力,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人员为2人。服务人员均应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服务人员均应具有2年及以上实验室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并能熟练操作Agilent气相色谱仪及Openlab CDS软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八、人员承诺书”要求提供,承诺服务人员具备上述工作经历及软件操作能力】;服务人员均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2024年5月-2025年5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须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名录。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需要出具相关说明。******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3.5************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参与招标人过往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失信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服务项目其他要求
3.6.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除运营期污染源监测项目外,中标人不得将服务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3.6.3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2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报名,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服务项目投标。
4.3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4.4截止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5.4已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如不参加本服务项目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潜在投标人未提前通知招标人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招标控制价和资格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天瑞海港城24号楼6楼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2202-2203室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