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中心组小鼠IVC笼具、超净工作台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动物中心组小鼠IVC笼具、超净工作台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金凤实验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金凤实验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物中心组小鼠IVC笼具、超净工作台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小鼠IVC笼具、超净工作台。
2.2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30.69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4 交货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实验室(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交货期:国产(含税)仪器设备30日历天,进口(免税)仪器设备90日历天(具体以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期限内供货)。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声明(仅针对主要设备提供,非主要设备不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分支机构或国内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
注: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可为复印件。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5年8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8日11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交易日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金凤实验室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金玥路313号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
(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谢越、赵芮、寿云凤、李福民、曾明轩
电 话:******
邮 箱:******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