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龙口市芦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芦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龙口市芦头镇
- 2.2 建设规模:0.43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以该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并考虑现场施工可能发生的所有因素费用,进行施工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①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施工标按“建筑业”划型,判断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1日 17:30至2025年08月18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人民政府驻地 ******街道港城大道285号 邮编:265701 邮编:265701 联系人:刘文刚 联系人:丁进 电话:****** 电话:******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