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25年度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比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2025年度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服务,为做好2025年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更好地完成生态环境部、省、市交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常态化案件的办理,现需确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信誉度高的专业机构,为无锡市惠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调查、污染因子分析、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2025年全年预计评估生损赔偿案件100件,具体数量按实结算。
2.服务期:12个月(工作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合同条款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万元。
(三)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3月/4月/5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7.供应商拟派授权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3月/4月/5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综合比价采购文件。
2.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综合比价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综合比价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7月3日09: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09:30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3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评审时间:2025年7月3日
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6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浦科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创惠路1号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