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以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4.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具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4.3 投标人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不得发生在处罚有效期内以下情况:①因监理失误而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如被查实有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注明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说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有担任其他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含本项目)。】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1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2〕97号文”《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 8 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亦可根据其编写的监理方案增加其他专业人员(不限于 8 人)。投标时按下表《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施工全过程驻场工作。 6.2 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一览表

注:①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均须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人员班子均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登记备案。 ②中标人履行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人员(含项目总监与其他监理人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人员变更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③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6.3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本工程现场施工旁站最少监理人员参照下表配套。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8.2 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云建通〔2021〕15号文和云建市〔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8.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持有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5 投标人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如有)、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