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部办公区第一食堂排烟等提升改造项目******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
项目名称:东部办公区第一食堂排烟等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8937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89379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四门冰箱等,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2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四门冰箱规格:双机双温等,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由******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 ,邮箱:******)。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标书费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2.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台江区15号聚春园大厦17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3层
联系方式:林晓溪、李灵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