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绿电制氢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绿电制氢项******委员会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愿意承担该项目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绿电制氢项目(一期)。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经四路西,中轴路北,经三路东,远鑫公司南。
2.3 工程规模:项目新建一座240000Nm3/h(年产氢12万t)、储氢量300t的可再生氢能制储运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580亩,总建筑面积******消防水站、仓储设施等。主要设备包括电解水制氢装置、氢气纯化与压缩系统、纯水系统、冷却系统、循环水机组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
2.4 项目投资额:约565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从前期阶段至工程验收阶段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含运输、装卸、保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使用全阶段及全过程的工作;协助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并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6工期要求:
一标段:计划工期:576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456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
一标段: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
监理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二个标段:
******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绿电制氢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有限公司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绿电制氢项目(一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和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勘察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和要求: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工程总承包(EPC或EC或PC)业绩。上述业绩包含在建和已竣工项目,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或者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二标段:不要求。
3.5 信誉要求
(1)一标段: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二标段: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一标段: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标段: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1日至2025年06月27日。
4.2获取方式:
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去结算”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勾选本项目。
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文件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服务费用),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招标文件费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标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乌不浪口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孵化中心3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周春斐、王豪杰、李小波、苏艳民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