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人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
联系人:陈工 电话:******
2、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1-1116室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801
3、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项目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09:00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无。
5、******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无。
6、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无。
7、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总评分、质量标准、交货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总评分: 89.77
投标报价:******.0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77000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专业暂估价570000元))
质量标准(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材料的交货期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供应商须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40日历天内制作完成,并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情况,具体供货时间根据招标人、施工方、监理方要求分批次指定数量送达指定地点。
8、******委员会成员名单:杨明川(组长)、陈倩、范有华、高能新、林开忠。
9、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监管部门:******改革局
电话:0596-******、0596-******。
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
招标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