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项目通知
项目编号:E************001
各投标人:
一、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二期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因系统升级导致招标文件中无法体现完整的评分细则,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C类参照A)
序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完整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料,且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类似工程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3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3.2.3、3.2.4条款和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2.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3.4.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偏离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编制与加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2、4.1.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解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3.2.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4 |
2.2.1 |
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适用于应用企业信用分的项目: 投标报价:83.5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3.5分 资 信:13分 合 计:100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适用于未应用企业信用分的项目: 投标报价:/分 承包人建议书:/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分 工程业绩:/分 资 信:/分 合 计:/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项目总分100分,本2.2.1按上述合计100分的K1按90%计取,即总计90分(即满分90分),投标人根据响应情况得分。 |
5 |
2.2.2 |
工程总承包部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勘察费(如有)-设计费-预备费)×(1-K)+暂定金额+勘察费(如有)+设计费+预备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含)~9.99%(含),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注:a、b应为整数,由招标人按我省有关规定填入。 3.暂定金额:0元,勘察费(如有):280000元,设计费******元(其中含BIM费用0元),预备费:******元。 注:暂定金额、勘察费(如有)、设计费、预备费由招标人填入。 |
6 |
2.2.3 |
工程总承包部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按百分数表示的B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序号 |
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7 |
2.2.4(1)工程总承包部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8 |
2.2.4(2)工程总承包部分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1.图纸 |
根据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图纸 是否全面、细致、完整性及 设计深度方面由评委进行评 议并在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C1满分(100.0分) |
D1=40% |
||
2.工程详细说明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总体设计 和工程总承包的理解思路、 分析和说明情况由评委进行 评议并在 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C2满分(100.0分) |
D2=30% |
||
3.进度计划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进度控制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C3满分(100.0分) |
D3=30% |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9 |
2.2.4(3)工程总承包部分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1.总体概述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 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负责 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部的设立和 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合 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 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E1满分(100.0分) |
F1=25% |
||
2.设计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 议并在 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E2满分(100.0分) |
F2=25% |
||
3.采购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材料、设备、 预制构件等采购物料的质量控制、 运输经济性、可追溯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E3满分(100.0分) |
F3=25% |
||
4.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 0-100 分之间进行评分 |
E4满分(100.0分) |
F4=25% |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10 |
2.2.4(4)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任一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下同)之日(含)起的前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额不低于2.2亿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7万㎡的房屋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 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5)其他要求: / 。 2. 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果是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1)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2)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指标参数与第1项证明材料中的同一指标参数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与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还须附上上述平台网站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
||
2.获奖业绩(0.5分) |
1.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 房屋建筑项目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五年内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在本招标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否则,其业绩不计。 (4)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要求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限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包括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评选(认定)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
||||
11 |
2.2.4(5)工程总承包部分资信评分标准 |
1.企业资质资格(1分) |
1.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实验室,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且该土工实验室应取得CMA认证】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
||
2.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BIM设计负责人均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 1分。,本项满分为1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岗人员,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总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BIM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配备的BIM技术等级证书情况:(1)BIM技术等级证书专业:建筑设计专业;(2)BIM技能等级证书等级: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3)同时满足(1)和(2)人数在5个得0.5分,同时满足(1)和(2)人数5个以上得1分。,本项满分为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注:BIM技术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岗人员,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总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社保缴费证明仅需提供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
||||
3.企业信用评价(10分) |
1. 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信用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中承担设计任务 的设计单位季度信用得分*5%;承担勘察任务(如有)的企业信用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中承担勘察任务 的勘察单位季度信用得分* 0%。本项满分5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注: (1)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勘察(如有)、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2)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3)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4)如由于承担勘察(如有)、设计任务的企业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
2. 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信用分= 建筑工程类 的施工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本项满分5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注: (1)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2)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3)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4)如由于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信用分取定办法: 详见1、2条 。 |
||||
2.2.4(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1、投标人资信实力(5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评通过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且在有效期内为AA级得0.5分,AA+级得1分,AAA级及以上企业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国内权威的评级机构出具的最新并有效的信用评级报告。权威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有限公司。)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获得过省级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及以上的,得1分;同时该成员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且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及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的加2分。本项满分3分。 |
||
2、投标人运营建设项目业绩(5分) |
1、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接过三项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总承包(含招商或运营)业绩得1分,其中二项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总承包(含招商或运营)业绩已竣工的加1分,本项满分2分。 注:①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已竣工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明截图,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②日期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2、运营团队(拟派出的运营团队成员之一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已竣工房建工程总承包(含招商或运营)业绩的、运营团队成员之一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上述已竣工房建工程总承包(含招商或运营)业绩的上述两名成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得2分。本项满分3分。 注:①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证明截图,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②日期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③提供运营团队成员相关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
计算方法和公式及其他费用的权重K2。权重K2不得超过10%且K1+K2=100%。) K1=90%;K2=10% |
|
3.4.1 |
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存在着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信息 |
/ |
3.4.2 |
随机抽取办法 |
/ |
注:
1. 本表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2. 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的定义全文保持一致,如果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以本表规定为准。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