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及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女儿红酒〔2021〕60号文件)精神,女儿红公司拟于近期对京东平台直营旗舰店(下称“旗舰店”)经营权进行优化调整,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办法确定运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 招标内容:
1. 项目范围:京东女儿红官方旗舰店(POP店)、京东女儿红旗舰店(POP店)的运营权。
2. 经营期限:2025年4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3. 运营模式:中标方负责旗舰店全链路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管理、营销推广、客户服务、仓储物流协调等。
三、评价依据
1. 基础运营能力:
(1)团队专业性(专职运营、设计、客服团队配置);
(2)过往同类项目运营案例(需提供证明);
(3)技术工具使用能力(如数据分析、ERP系统等)。
2. 运营方案:
(1)年度销售目标及达成路径;
(2) 市场推广策略(含品牌曝光、用户增长计划);
(3)大促活动规划(618、双11、年货节)。
3. 费用结构:
(1)基础运营服务费(固定金额);
(2)绩效奖励(基于年度销售目标完成率做出坎级);
(3)市场推广费用(基于年度销售目标做出预算)。
4. 品牌维护:
(1)价格体系管控方案;
(2)售后服务标准;
(3)市场违规行为防范措施。
(相关填写表格详见附件)
四、投标单位资质及报名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上一年度女儿红合同完成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或非女儿红品牌上一年度线上渠道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近一年财报或合同);
(3)具备操作品牌旗舰店的专职团队和综合运营维护能力;
(4)具备自主仓储及发货能力,或与第三方物流的战略合作证明;
(5)业内信誉良好(需在附件2、附件3的《投标承诺书》、《旗舰店渠道市场维护承诺书》中作出承诺,违反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公司有权作出处罚,包括且不仅限于:取消其投标资格、取消合作、终止合同等。);
(6)承诺遵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送标书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
(5)送达标书人授权委托书;
(6)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或书面材料。
以上提交的相关资料可使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若有需要,须提供原件备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送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不全的;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签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标书送达逾期的(若以邮寄方式送递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5)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方必须直接法人单位,不得转包、分包、代包。
五、招投标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有限公司,0575-******,邮寄截止时间以投标单位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开标时间定于2025年3月28日,开标期间不组织询标。
5******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5-******(不接受电话报名)。
六、关于保证金与签约事宜
1、************银行上虞东关支行;单位账号:************0760),本次招标结束后,且无违反公司相关招投标制度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中标单位运营权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女儿红公司对中标单位各项经营指标一年一考核,考核未通过的,女儿红公司有权解除合作。
3、正式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须缴纳中标金额的2%的项目运营及市场维护保证金,合同结束、各项费用结清且不再续约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应金额,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货款。
七、评标办法
1******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专项招标组成员组成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做出综合评价,最终决定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旗舰店只确定1家中标单位,对未中标者不作通知、不作解释。
3、本次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相关旗舰店经营权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八、中标
******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对拟中标单位进行最终确认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规范的销售合同。
******有限公司所有。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