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科技、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重新采购)采购活动,现邀请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fsx******-m-1
(二)公开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本次服务供应商。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递交报价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供应商应提供企查查截图材料复印件。
(8)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至少须提供4名项目实施人员《档案专业人员基础业务培训证书》、《福建省保密教育培训证书》、身份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前述材料应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均应合法、合规、有效,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马工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 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马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9:30 (北京时间)
开启报价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评审会议室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邮编:350001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
(一)采购编号:fsx******-m-1
(二)公开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采购要求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元) |
科技、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 | 西区水厂纸质历史存量科技档案数字化项目及全部在库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 ******有限公司关于科技、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重新采购)的报价邀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40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本次服务供应商。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递交报价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供应商应提供企查查截图材料复印件。
(8)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至少须提供4名项目实施人员《档案专业人员基础业务培训证书》、《福建省保密教育培训证书》、身份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前述材料应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均应合法、合规、有效,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马工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 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马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9:30 (北京时间)
开启报价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评审会议室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邮编:350001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