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3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0118-04-05-897359;2506-440111-17-05-490547;2506-440100-04-05-7603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白云区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增城区供水设施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 | ||
招标项目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供水设施光伏能源技术改造工程(第一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3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增城区、海珠区等区域的9个给水厂内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城区、海珠区等区域的包括 9 个给水厂站——北部水厂一期、江村二厂、鸦岗泵、广从加压站、石门水厂、刘屋洲取水泵站、新塘水厂、西洲水厂、南洲水厂。利用自来水公司厂站内建筑物屋面、部分清水池顶等建设,规划建设容量约15.33MWp,总用地面积约10.24 万平米。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完成当地电网所要求的全部并网检测、现场测试及性能验证等,拟采用6(10)kV 并电压并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最终接入方式以电网批复方案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广州市白云区、增城区、海珠区等区域的包括 9 个给水厂站——北部水厂一期、江村二厂、鸦岗泵、广从加压站、石门水厂、刘屋洲取水泵站、新塘水厂、西洲水厂、南洲水厂以及其他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的水厂内建筑物的闲置屋顶,本期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33M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低压开关柜、低压并网箱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乙供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组件外,还包括因建造安装光伏组件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10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76.063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人员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自2020年1月1日(近5年)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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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近5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光伏工程业绩。) 注:(1)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的其他资料。(3)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5)类似业绩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3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3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市供水燃气大厦2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电话 | ******-615/******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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