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服务中心《******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改〔2025〕3号)文件精神,同意将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确定为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同时下达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7万元。为切实抓好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
二、实施地点
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
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人民政府,责任人:陈伟。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7万元,均为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7万元(省级)。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年度为2025年,4月1日—4月10日开展项目施工建设工作,2024年4月1日正式开工,2024年4月10日完工。
六、项目建设完成内容
硬化道路总长389.7米,宽2.06~7.3米,厚0.2米c30混凝土路面,合计1386.45㎡
七、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17元,已拨付使用资金17万元。同时,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完成剩余资金支付的同时甲方要预留项目预算投资3%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质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可将质保金及时支付乙方。如在质保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可将质保金转作维修费用。)
八、项目竣工验收结果
******财政局(县农改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完************委员会以及镇纪委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共同验收,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施工方汇报和查看相关项目资料,综合评定该项目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合格。
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受益对象:受益农户16户45人
******居环境,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受益农户名单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告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关于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服务中心《******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勉财办农改〔2025〕3号)文件精神,同意将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确定为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同时下达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7万元。为切实抓好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
二、实施地点
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
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人民政府,责任人:陈伟。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7万元,均为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7万元(省级)。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年度为2025年,4月1日—4月10日开展项目施工建设工作,2024年4月1日正式开工,2024年4月10日完工。
六、项目建设完成内容
硬化道路总长389.7米,宽2.06~7.3米,厚0.2米c30混凝土路面,合计1386.45㎡
七、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17元,已拨付使用资金17万元。同时,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完成剩余资金支付的同时甲方要预留项目预算投资3%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质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可将质保金及时支付乙方。如在质保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可将质保金转作维修费用。)
八、项目竣工验收结果
******财政局(县农改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完************委员会以及镇纪委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共同验收,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施工方汇报和查看相关项目资料,综合评定该项目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合格。
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受益对象:受益农户16户45人
******居环境,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受益农户名单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告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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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附件: | ||||||
2025年勉县定军山镇金寨堡社区通组路建设项目 受益农户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村组) | 是否已脱贫户 | 是否三类人群户 | 备 注 |
1 | 李红义 | 2 | 金寨堡社区二组 | 否 | 否 | |
2 | 李建红 | 5 | 金寨堡社区二组 | 否 | 否 | |
3 | 李秋红 | 4 | 金寨堡社区二组 | 否 | 否 | |
4 | 李西萍 | 3 | 金寨堡社区二组 | 否 | 否 | |
5 | 李汉明 | 3 | 金寨堡社区二组 | 否 | 否 | |
6 | 李富田 | 2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7 | 朱超 | 4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8 | 王成义 | 3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9 | 李玉芳 | 2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0 | 李小敏 | 4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1 | 李占斌 | 2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2 | 庄红梅 | 2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3 | 夏秀丽 | 2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4 | 李二宝 | 2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5 | 王建忠 | 3 | 金寨堡社区五组 | 否 | 否 | |
16 | 王跃生 | 2 | 金寨堡社区六组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