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9辆海格牌校车市场价值处置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XYCQ-******)
受******有限公司委托,就9辆海格牌校车市场价值处置项目向社会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次转让标的是9辆海格牌校车市场价值处置项目,位于国联停车场,标的现状请竞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格,竞买人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转让方无关。
二、转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三、起拍价:转让起拍价为15.66万元,本次转让成交总价一次性付清。
四、报价表递交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五、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商行院内)(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六、报名材料:
1、营利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意向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一材料即可】
2、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3、意向竞买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与报价一并密封递交。
六、报价须知:
1、本次转让以车辆总价做为报价单位,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如例:起拍价15.66万元,最终报价则为15.66万元。15.76万元...以此类推),未按要求报价视为无效。
2、本次转让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符合要求且报价最高者成交。最高报价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认成交人。
3、所有资料需密封后并另外带着保证金票据一同递交到交易中心。具体需密封递交的材料清单:(1)营利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受让登记表原件;(3)意向竞买人承诺书原件;(4)报价表。
意向竞买人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意向竞买人名称及联系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竞买人协议转让。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委托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七、竞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1.6万元,必须在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1.6万元,必须在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有限公司营业部
八、付款要求:意向竞买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二手车行纪合同》,并按照《二手车行纪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九、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转让人和成交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十一、注意事项: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人民币1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2、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受让方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车辆后续事宜,因车辆转让及后续使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 段会计 招标人电话:****** 杜状
2025年8月8日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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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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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民币) |
大写: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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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日期 |
年 月 日 |
意向竞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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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盖章 (个人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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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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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已完全了解本项目公告及附件内容,并接受公告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表不得涂改;
4、大写数字参考(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