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街道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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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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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协议内容调整部份为: (一)原补充协议条款第一条第一项服务费支付: 每年服务费用 壹佰肆拾捌万柒仟壹佰玖拾叁圆整(¥ 1,487,193.00 ),每月服务费用 壹拾贰万叁仟玖佰叁拾贰圆柒角伍分 (¥ 123,932.75) 现更改为: 1、因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预算经费调整,增加金额为壹拾叁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 13,4550.00) 每年服务费用调整为 壹佰陆拾贰万壹仟柒佰肆拾叁圆整 (¥ 1,621,743.00 ), 2、从2025年8月合同签订生效起:因实际服务人员、服务设备等调整: (1)合同签订生效当月服务费用增加: 壹万玖仟贰佰叁拾圆(¥ 1,9230.00) (2)2025年9月至11月服务费用每月增加: 叁万捌仟肆佰肆拾圆(¥ 3,8440.00) (二)原补充协议条款第一条第二项:本合同范围从事病媒生物防制的乙方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员1人,防制员13人。 现更改为: 防制员调整为16人。 (三)原补充协议条款第一条第三项:防制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乙方将服务区域按8.13万平方米配备1名防制人员,每24.4万平方米为一组(网格)共四个网格。 现更改为: 防制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乙方将服务区域按6.1万平方米配备1名防制人员,每24.4万平方米为一组(网格)共四个网格。 (四)原补充协议条款第一条第四项:机械设备按项目控制金额的比例核定:车载超低容量喷雾剂(L30)1台、背负式超低容量喷雾器7台、背负式常量喷雾器7台、热烟雾机5台、手推式高压喷雾机5台、消杀作业车辆4台。 现更改为: 热烟雾机调整为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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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点第(二)项的第4种情形。增加与原合同相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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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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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6号
传真: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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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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