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木根镇东石村竹根塘维修加固及渠道三面光工程(项目编号:GGZC2025-C2-810113-JZJT)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C2-810113-JZJ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木根镇东石村竹根塘维修加固及渠道三面光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拨付资金比例按实际完成并已计量的工作量90%拨付(扣除3%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经工程结算审核,甲方获得有关部门出具审核结果后,承包人申请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3%做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将剩余部分无息返还。如因征地、拆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结算价格超出合同价的,超出合同价的工程造价按《桂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报审手续后,按财政预算评审结果拨付50%的工程进度款,其余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按有关规定拨付。 |
2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17.4质量保证金 ” |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17.4.1.2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待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回质量保证金给承包人。 |
17.4质量保证金 ?17.4.1.1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无 。 □17.4.1.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证金。 |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查询地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发布。
2.各潜在磋商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磋商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磋商无效的,由磋商人自行承担责任。
3.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大成北路79号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方式: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44号万港城6幢14层1402号
项目联系人:闭工
联系方式: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