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余姚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三七市镇)—相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扩面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函
(第一号)
(招标编号:A************009)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
1.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支付担保” 修改为“是,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具体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浙建(2024)5号附件执行 ”。
2.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修改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资金共管,具体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浙建(2024)5号附件执行”。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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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