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水字〔2025〕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利局以安水规计发〔2025〕5号下达资金计划,下达资金27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石泉县喜河镇集镇和蔡河村,新建引水堤坝1座,坝高1.2m,坝长9.2m,采用C25埋石混凝土浇筑;新建过滤池1座,结构为C25钢筋混凝土,净尺寸为3m×1.5m×1.5m;输水管道长1530m,选用0.8MpaΦ110PE管;新建管理用房1座,反应沉淀池1座,重力无阀滤池1座,200m3清水池1座,配套消毒设备和全自动加药设备各1套,以及自动化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控系统;新铺设配水管道2条,全长12250m,其中喜河集镇总长9050m,蔡河村总长3200m;在蔡河村新建减压池1座,更换村内老旧管道2100m。
二、招标范围:石泉县喜河镇集镇供水改造提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应该公布的信息。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