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建设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度假区建设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度假区建设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60万元。
2.1.2服务期:1年。
2.2 招标范围:无锡翠屏山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无人机巡检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情形);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4、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缴费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1******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1.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3.1.8、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CAAC)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18时至2025年 8 月13日 18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9 月1日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先锋东路201号
联 系 人:董工
******有限公司
******街道东亭中路20-2-2501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